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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在1C中计提解雇补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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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在1C中计提解雇补偿
Anonim

根据俄罗斯联邦《劳动法》(第114条),每年为每个雇员提供28个日历天的休息时间。 关于这一规定,通常在解雇期间,出现一种情况,即考虑到未使用的假期而以金钱补偿为代价。 程序1C允许您生成应计数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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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于平均年收入和未实现天数的计算中考虑了未使用的假期,这意味着要进行货币补偿。 也就是说,根据以下公式进行金额的计算:

K = L x Z,其中

K-薪酬,D-未使用假期的天数,Z-平均收入。

此外,雇主必须在雇员留在工作场所的最后一天向其支付拖欠的工资。 这完全适用于未使用假期的金钱补偿。

计算时,正确计算未使用天数很重要。 它是通过每月休假天数与工作月数相乘得出的。 此外,仍然需要从该值中减去员工已经设法离开的那些假期。

与每个月工作相关的休假天数定义为28/12。 也就是说,此值为1个月的2.33天。 通过数学舍入将不完整的工作月考虑在内(不考虑少于半个月的时间,多于等于一个月的时间)。

设置程序“ 1C 8.3会计”

在为未使用的假期计算货币补偿之前,必须首先配置程序“ 1C 8.3 Accounting”。 这样做如下:

-在“薪资和人员”部分的“薪资设置”链接下打开一个窗口;

-在“此程序中”的对面标记;

-单击“工资单”链接后,复选框位于“保留病历”对面

“,”自动重新计数

“和”计算单独单位的工资”(如有必要);

-要打开收费类型窗口,请单击“收费”链接;

-通过“创建”按钮打开新的应计窗口;

-在此处填写“应计名称”,“收入代码”,“其他收入”,“按保险费全额征税的收入”(收入类型),“反映方式”和“俄罗斯联邦税法第255条第8款”(类型费用);

-根据所需帐户选择反映应计补偿的方法;

-要保存设置,请单击“保存并关闭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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